姓名: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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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tjlawlh.com/ 时间:2022-11-10 16:11:25
现如今,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因为婚外情或者家暴导致离婚收场,这时候大多数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诉要求赔偿的。那么离婚要求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要求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身财产分割这就是夫妻两个人的私事,法律只不过是在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给出了相应的分割依据,但是,夫妻双方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的话,法律制度不能凌驾于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之上。但写财产协议书的话,一定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内容规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由此可见,存在重婚、家暴或者虐待行为等情况的,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诉讼期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综上所述,大家对离婚要求补偿的法律依据也有所了解了,夫妻双方一定要先思考清楚再做决定,如需法律帮助,请咨询我们的专业离婚律师为您处理。